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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寒服、棉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
防寒服、棉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
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企业生产的防寒服、棉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。检验依据GB 5296.4-1998《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》、GB 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和产品明示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。检验项目包括使用说明规定、原料的成分和含量、甲醛含量、pH值、耐水色牢度、耐汗渍色牢度(里料)、耐干摩擦色牢度、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十三项指标。此次共抽查唐山市40家生产企业的40种防寒服、棉服,合格31种,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%。
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:
1、pH值超标。pH值是溶液酸碱性的度量,一般情况下,人体皮肤的pH值在5.5~7.0之间不等,略呈酸性,皮肤的酸性环境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,具有保护皮肤免遭感染的作用。纺织品pH值过高或过低,不仅会对皮肤产生刺激,还可能使皮肤受到病菌的感染。国家标准GB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对纺织产品pH值做了明确、严格的要求,规定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pH值应为4.0 ~ 9.0。本次抽查中发现标称唐山惠仟利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惠仟利”牌,生产日期为2005.10、批号为A657、规格为170/92A XL的上衣标注C类,pH值实测结果9.60。
2、原料的成分和含量与产品标注不符。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是指导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参考信息。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.4-1998《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》规定,纺织品和服装标注应符合FZ/T 01053-1998《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》规定的标注纺织纤维含量的要求、原则及含量允差。本次抽查中发现有6种产品原料的成分和含量与标注不符,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7 %。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:标称唐山意博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意莱斯顿”牌,生产日期为2006.9、批号为FM6106-04、规格为185/100A 52的棉服,标注棉100 %,实际检测为(表面)棉55% 涤纶45%;标称唐山卓仑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媚俪雪”牌,生产日期为2006.10、批号为06D-819、规格为165/88A (L)的羊毛绒棉服,标注面料:棉80%、锦纶20%,实际检测为面料:涤纶100%(涂层除外);标称唐山三咪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“KODEA”牌,生产日期为2006.10、批号为KJ0034、规格为160/84A M的棉衣,标注面料:锦纶75%、涤纶25%、里料:醋酸纤维100%,实测结果面料:棉63%、锦纶37%、里料:涤纶100%。
3、使用说明规定缺项。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296.4-1998《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》中对使用说明必要性原则规定: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,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。本次抽查中发现标称唐山三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“三岛”牌,生产日期为2006.10、批号为164010199104、规格为175/96A XL的冬装茄克,使用说明规定缺“洗涤方法”1项;标称唐山曼德琳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生产“曼纤羽”牌,生产日期为2006.10、批号为A320C、规格为160/84A M的女棉衣,使用说明规定缺“产品质量等级”1项。
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,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、销售,并督促其整改,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。今后,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